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

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

本文目录导读:

  1. 适用范围
  2. 娱乐活动的审批管理
  3. 娱乐活动的内容规范
  4. 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
  5. 娱乐活动的宣传推广
  6. 娱乐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7. 娱乐活动的费用管理
  8. 娱乐活动的 aftermath管理
  9. 娱乐活动的争议处理
  10. 本办法的实施
  11. 十一、附则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活动在西湖区逐渐成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为了规范娱乐活动的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西湖区的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西湖区内所有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娱乐活动、文化演出、体育比赛、游园活动等,本办法所称娱乐活动,是指在西湖区内进行的公开性、集体性活动。

娱乐活动的审批管理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举办娱乐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举办娱乐活动的合法资质;健康向上,符合西湖区社会文化发展方向;
  2. 活动组织方具有举办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规模需符合西湖区城市功能定位和环境承载能力。

(二)申请流程

娱乐活动的审批流程如下:

  1. 申请提交:活动组织方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活动申请表,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组织形式等信息。
  2. 初审: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申请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活动内容是否健康向上,是否符合西湖区的城市功能定位,以及活动规模是否合理。
  3. 现场考察:初审通过的活动组织方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到西湖区进行现场考察,了解西湖区的环境承载能力、交通状况、安全状况等。
  4. 安全评估: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现场考察情况进行安全评估,重点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状况、应急设施配备情况、应急预案等。
  5. 复审:复审通过后,活动组织方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提交活动方案的最终确认材料。
  6. 审批:审批通过后,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颁发娱乐活动许可证。

(三)审批时限

娱乐活动的审批时限为自申请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娱乐活动的内容规范

(一)活动主题

娱乐活动的主题应当积极向上,符合西湖区的社会文化发展方向,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二)活动形式

娱乐活动的形式应当健康、文明,避免使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 文化演出;
  2. 体育比赛;
  3. 游园活动;
  4. 公益宣传;
  5. 其他合法的文化娱乐活动。

(三)活动规模

娱乐活动的规模应当合理,避免造成西湖区环境承载能力超出 limits,具体规模标准由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活动内容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不得含有赌博、 Poker、 高 stakes games 等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含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含有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安全评估

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前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活动场地、设备、人员等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二)应急预案

活动组织方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在活动前进行演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应急行动方案;
  2. 应急物资储备;
  3. 应急人员分工;
  4. 应急程序。

(三)安全监督

活动组织方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安全检查

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前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地安全无隐患。

娱乐活动的宣传推广

(一)宣传方式

娱乐活动的宣传推广应当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避免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宣传。

(二)宣传内容

娱乐活动的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避免使用违法、违规内容。

(三)宣传渠道

娱乐活动的宣传渠道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政府官方网站;
  2. 微信公众号;
  3. 电视、广播等媒体;
  4. 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等。

(四)宣传透明

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宣传中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等信息,确保活动透明、公开。

娱乐活动的监督与管理

(一)监管部门

娱乐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干涉。

(二)监督职责

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监督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检查娱乐活动的审批流程;
  2. 监督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
  3. 监督娱乐活动的宣传推广;
  4. 处理娱乐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

(三)监督程序

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的监督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监督检查;
  2. 调查核实;
  3. 依法处理。

娱乐活动的费用管理

(一)费用用途

娱乐活动的费用应当用于活动的必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人员费用等。

(二)费用报销

活动组织方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向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提交费用报销申请,报销的费用应当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三)费用标准

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娱乐活动的费用标准。

娱乐活动的 aftermath管理

(一)活动结束后

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方应当清理活动场地,恢复活动场地的原状。

(二)活动 aftermath清理

活动 aftermath清理应当由活动组织方负责,确保活动场地的整洁、有序。

(三)活动 aftermath宣传

活动 aftermath宣传应当由活动组织方负责,确保活动 aftermath的宣传不引发不必要的关注和讨论。

娱乐活动的争议处理

(一)争议处理

娱乐活动在举办过程中可能引发争议,活动组织方应当依法依规处理争议,避免因娱乐活动引发社会矛盾。

(二)争议调解

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应当依法依规调解娱乐活动中的争议,确保娱乐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争议处理时限

娱乐活动中的争议处理时限为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本办法的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并在发布前通过指定渠道向社会公告。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西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西湖区娱乐活动管理办法,

发表评论